人民网评:为隐性债务逾越“红线”行为亮红灯

发布时间:2024-12-15 12:52:47 来源: sp20241215

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不久前,财政部公开通报8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释放出持续强化隐性债务查处问责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明确信号。

湖北省部分地区要求省属国有企业垫资建设新增隐性债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融资及相关服务新增隐性债务,江西省景德镇市以国有企业为主体融资借新还旧并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从本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中不难发现,部分地方政府和银行分行违法违规新增地方隐性债务的情况,极易带来严重的财政隐患,给金融市场和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造成威胁。

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做得好不好,关系经济安全运行与否,关乎能不能守住风险底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明确要求对隐性债务问题终身问责、倒查责任。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地方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不够、能力不足,违规违法举债融资,导致新增隐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不实等行为仍时有发生,影响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

谁顶风作案,谁就要付出代价。通报对包括涉及到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在内的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就是要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为隐性债务逾越“红线”行为亮红灯。对各级地方政府来说,有多大财力办多大的事,决不能寅吃卯粮、透支未来,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在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的同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

行为是表象,思想才是根子。个别党员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归根结底是政绩观出了问题。必须深刻认识到,一切工作都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把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做好金融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具有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增强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坚持算大账、算长远账,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切实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关当下,影响长远。“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不久前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地方债务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就一定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财政的稳定性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责编:徐玉涵、曲源)